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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入网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08-05-12 浏览次数:0

为了完善和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的管理,使校园网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,对河北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入网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
一、单位计算机入网

1、 凡我校计算机都可以从本单位连入校园网。

2、 当单位计算机入网时,网络管理员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单位计算机入网申请表》,交网络中心,网络中心批准后方可入网。

3、 入网计算机的安装、调试工作由各单位网络管理员负责,有困难时,网络中心的技术人员可帮助解决。

4、 不属于学校设备的计算机不得连入校园网。

二、个人计算机入网

1、 凡我校师生均可申请以个人方式连入校园网。

2、 入网用户到网络中心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个人网络服务申请表》,网络中心审核后2天内开通。

3、 入网硬件条件:计算机1台,电话线1条,调制解调器(MODEM )1个。

4、 个人入网用户需上门服务时,网络中心收取安装调试费。

三、电子邮件和国外代理服务器

1、 凡我校师生均可申请电子邮件和代理服务器帐户。

2、 用户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个人网络服务申请表》,网络中心审核后,2天内开通。

四、建立网络服务(应用)

1、 我校各单位可以建立部分网络服务(应用),个人不得建立任何形式的网络服务(应用)。

2、 单位建立网络服务(应用)时,需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网络服务(应用)申请表》,经网络中心审核,部分网络服务(应用)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备案并批准后,方可建立。

3、 各单位建立的网络服务(应用),应严格管理,以避免出现网络安全问题。

计算机网络中心

2000年12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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